穩健的管治架構是有效管理環境、社會及管治的關鍵組成部分。由上層開始,董事會負責監督及審批環境、社會及管治的架構和環境、社會及管治委員會所建議的策略。董事會亦在評估環境、社會及管治相關的重大風險所帶來的影響及機遇,以及其對陽光房地產基金長遠業務影響方面發揮主導作用。
環境、社會及管治委員會已成立,引導可持續發展方向及優先次序。環境、社會及管治委員會由行政總裁領導,並由管理人及物業管理人的高級代表組成。其主要職責包括(但不限於)制定陽光房地產基金的環境、社會及管治策略、優次性及工作計劃。在社會方面,環境、社會及管治委員會與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在社區投資及參與方面緊密合作,並同時培養我們與持份者之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