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於我们

管理层

物业管理人

恒基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委任为物业管理人,管理阳光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拥有的物业。物业管理人为恒基兆业地产有限公司(「恒基地产」) 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物业管理人在管理人的整体管理及监督下,向阳光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位于香港的物业提供下列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包括移交/接管物业、协调租户的配套要求、管理客户关系、保养服务、监督服务供应商及承包商的表现、安排适当保险、确保遵守建筑及安全条例,以及财务成本管理。

租赁管理服务

包括租户扩展及租约相关事宜、租金收取管理及拖欠租金管理、评估政府差饷估计、预算案预测及规划,以及租约重续及磋商条款。

总经理
李乔明先生

李先生负责制订及执行物业管理人的业务计划及策略与业务发展。李先生于香港地产界拥有逾30年之市场推广、租务及物业管理经验。彼于加入物业管理人之前,任职恒基地产租务部之租务经理。

李先生持有香港中文大学社会科学学士学位及英国雷丁大学(房产管理)理学学士学位。李先生持有地产代理(个人)牌照。

副总经理 - 物业管理
潘洪德先生

潘先生与总经理合作监督物业管理人的楼宇运作。

潘先生于物业管理方面拥有逾35年经验。彼于加入物业管理人之前,出任恒基地产租务部之管业经理。

潘先生持有英国雷丁大学建筑及房地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香港大学文学士学位及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地产行政专业文凭。彼为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之专业会员及香港测量师学会之会员。潘先生亦持有地产代理(个人)牌照及物业管理人(第1级)牌照。

副总经理 - 租赁
何菊芳女士

何女士协助总经理监察物业管理人的市场推广及租赁管理等职能。

何女士于物业租务方面拥有逾30年经验。彼于加入物业管理人之前,任职新鸿基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之高级租务经理。

何女士持有香港大学(房地产)理学硕士学位、香港大学测量学(房地产发展)研究文凭及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物业发展文凭。何女士持有地产代理(个人)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