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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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概覽

陽光房地產基金為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並自2006年12月21日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陽光房地產基金為投資者提供投資於多元化商業物業組合的機會,基金目前持有位於香港的 11 個寫字樓物業及 6 個零售物業,可出租面積合共約 1.3 百萬平方呎。

恒基陽光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為陽光房地產基金之管理人(「管理人」)。管理人為恒基兆業地產有限公司(「恒基地產」)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主要責任是根據信託契約完全以陽光房地產基金之基金單位持有人的利益為依歸,管理陽光房地產基金及其所有資產。

基金架構

恒基陽光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物業管理人」)已獲授權,在管理人的整體管理及監督下,專責向陽光房地產基金位於香港的物業提供物業管理、租賃管理及市場推廣的服務。

目標及策略

管理人的主要目標為透過多元化的寫字樓及零售物業組合,向基金單位持有人提供 定期及穩定之現金分派,並促進該等分派的可持續增長及提升物業組合的長遠資本 價值。

策略

營運管理及優化資產

管理人與物業管理人緊密合作,積極拓展租賃策略、成本減省方案以及資產增值措施,以改善租金收入及釋放物業的價值。

資產循環

管理人物色收購可提供收益的投資物業,並具潛力以提高分派收益率、分派持續增長 及/或長遠提升資本價值各方面為基金單位持有人帶來可觀之總回報。管理人亦會不時審視及考慮調整物業組合,透過出售非核心資產以獲取更具吸引力的投資選擇。

資本及業務管理

管理人已制訂具效益的資本管理策略,透過適當運用股本及借貸,以支持陽光房地產基金之營運及收購增長策略。管理人亦已建立穩健的業務管理架構,當中包括完善的企業 管治常規、有效的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可靠的信息管理系統以及經驗豐富的工作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