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續發展

可持續發展管治

可持續發展管治架構

健全的管治架構對於有效落實我們的可持續發展策略至關重要。為確保全面監督及管理所有環境、社會及管治事宜,我們建立了一個三層架構系統,讓我們能夠有效處理可持續發展事宜並監察相關表現。

董事會
肩負著對制定、檢討及批准陽光房地產基金的可持續發展願景及環境、社會及管治策略的最終責任,董事會:
  • 評估、優次排序並管理重要的環境、社會及管治相關事宜;
  • 監督環境、社會及管治相關發展、表現,以及目標的進展,包括制定氣候相關目標;
  • 批准可持續發展政策及可持續發展報告;及
  • 監督陽光房地產基金的風險管理架構,其中涉及風險管理及機遇評估,包括與氣候變化相關者。

為促進有效推行環境、社會及管治策略,董事會已將環境、社會及管治相關職責授權予各董事委員會,環境、社會及管治委員會和支援工作小組,詳情載於可持續發展管治架構。

有關氣候相關事宜,董事會肩負風險管理的最終責任,而披露委員會在環境、社會及管治委員會協助下在監察風險評估流程中擔當關鍵角色。環境、社會及管治委員會審閱相關部門建議的氣候相關風險,並匯報至披露委員會,而披露委員會適時向董事會匯報最新情況。此外,內部稽核職能獨立評估風險管理架構的成效,並每年向審核委員會呈報其結果,確保氣候相關風險管理得以持續改善及問責。有關管理人之風險管理架構詳情,請參閱陽光房地產基金2025年年報內「企業管治報告」。

該可持續發展管治架構讓董事會得以審閱及批准有關可持續發展架構、策略性舉措,以及涉及環境、社會及管治相關(包括氣候相關)的風險及機遇的優化計劃之建議,從而有效監察就既定目標及承諾的表現。

董事會在環境、社會及管治方面的專業知識,有賴其成員多元化的專業背景所支持,涵蓋銀行、企業融資、學術、物業理、房地產投資及財務與會計等領域。如欲進一步了解董事會成員的背景,請參閱陽光房地產基金2025年年報內「董事會及高級管理層」章節。

董事會致力維持多元化視野以確保作出持平的決策。我們的董事會多元化政策涵蓋董事會在性別、年齡、專業背景和技能以及文化背景方面的多元化。
審核委員會
  • 監督與環境、社會及管治相關的風險管理和內部監控流程
披露委員會
  • 評估、優次排序並管理重要的環境、社會及管治相關事宜
  • 評估環境、社會及管治相關(包括氣候相關)的風險與機遇
  • 透過環境、社會及管治委員會監察環境、社會及管治相關(包括氣候相關)目標、風險及機遇,以及策略的落實情況
投資委員會
  • 考慮及批准環境、社會及管治的資本開支及預算
薪酬及提名委員會
  • 評估董事會及員工多元化
  • 將環境、社會及管治相關的績效指標納入員工績效考核
環境、社會及管治委員會

環境、社會及管治委員會負責所有環境、社會及管治事宜,並每半年向披露委員會匯報最新進展,而披露委員會則就所有重大事項(包括氣候相關風險與機遇)向董事會匯報。環境、社會及管治委員會由行政總裁擔任主席,成員來自不同職能範疇的高級管理層,以確保具備專業能力、平衡持份者利益,以及在各項環境、社會及管治議題上的專業知識。

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

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建議及籌辦各項企業社會責任活動,以回饋社會並促進社區參與。

有關管理人之企業社會責任活動詳情,請參閱「我們的社區」。

企業文化委員會

企業文化委員會負責制定企業文化,並確保其與陽光房地產基金的願景及策略的一致性。該委員會制定及實施行動計劃,以推廣企業文化的核心價值。

風險工作小組

風險工作小組檢討陽光房地產基金的主要風險(包括氣候相關風險),並判斷所建議的管控措施是否適切及充足。

有關我們風險管理框架的詳情,請參閱陽光房地產基金2025年報內「企業管治報告」。

董事會
肩負著對制定、檢討及批准陽光房地產基金的可持續發展願景及環境、社會及管治策略的最終責任,董事會:
  • 評估、優次排序並管理重要的環境、社會及管治相關事宜;
  • 監督環境、社會及管治相關發展、表現,以及目標的進展,包括制定氣候相關目標;
  • 批准可持續發展政策及可持續發展報告;及
  • 監督陽光房地產基金的風險管理架構,其中涉及風險管理及機遇評估,包括與氣候變化相關者。

為促進有效推行環境、社會及管治策略,董事會已將環境、社會及管治相關職責授權予各董事委員會,環境、社會及管治委員會和支援工作小組,詳情載於可持續發展管治架構。

有關氣候相關事宜,董事會肩負風險管理的最終責任,而披露委員會在環境、社會及管治委員會協助下在監察風險評估流程中擔當關鍵角色。環境、社會及管治委員會審閱相關部門建議的氣候相關風險,並匯報至披露委員會,而披露委員會適時向董事會匯報最新情況。此外,內部稽核職能獨立評估風險管理架構的成效,並每年向審核委員會呈報其結果,確保氣候相關風險管理得以持續改善及問責。有關管理人之風險管理架構詳情,請參閱陽光房地產基金2025年年報內「企業管治報告」。

該可持續發展管治架構讓董事會得以審閱及批准有關可持續發展架構、策略性舉措,以及涉及環境、社會及管治相關(包括氣候相關)的風險及機遇的優化計劃之建議,從而有效監察就既定目標及承諾的表現。

董事會在環境、社會及管治方面的專業知識,有賴其成員多元化的專業背景所支持,涵蓋銀行、企業融資、學術、物業理、房地產投資及財務與會計等領域。如欲進一步了解董事會成員的背景,請參閱陽光房地產基金2025年年報內「董事會及高級管理層」章節。

董事會致力維持多元化視野以確保作出持平的決策。我們的董事會多元化政策涵蓋董事會在性別、年齡、專業背景和技能以及文化背景方面的多元化。
審核委員會
  • 監督與環境、社會及管治相關的風險管理和內部監控流程
披露委員會
  • 評估、優次排序並管理重要的環境、社會及管治相關事宜
  • 評估環境、社會及管治相關(包括氣候相關)的風險與機遇
  • 透過環境、社會及管治委員會監察環境、社會及管治相關(包括氣候相關)目標、風險及機遇,以及策略的落實情況
投資委員會
  • 考慮及批准環境、社會及管治的資本開支及預算
薪酬及提名委員會
  • 評估董事會及員工多元化
  • 將環境、社會及管治相關的績效指標納入員工績效考核
環境、社會及管治委員會

環境、社會及管治委員會負責所有環境、社會及管治事宜,並每半年向披露委員會匯報最新進展,而披露委員會則就所有重大事項(包括氣候相關風險與機遇)向董事會匯報。環境、社會及管治委員會由行政總裁擔任主席,成員來自不同職能範疇的高級管理層,以確保具備專業能力、平衡持份者利益,以及在各項環境、社會及管治議題上的專業知識。

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

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建議及籌辦各項企業社會責任活動,以回饋社會並促進社區參與。

有關管理人之企業社會責任活動詳情,請參閱「我們的社區」。

企業文化委員會

企業文化委員會負責制定企業文化,並確保其與陽光房地產基金的願景及策略的一致性。該委員會制定及實施行動計劃,以推廣企業文化的核心價值。

風險工作小組

風險工作小組檢討陽光房地產基金的主要風險(包括氣候相關風險),並判斷所建議的管控措施是否適切及充足。

有關我們風險管理框架的詳情,請參閱陽光房地產基金2025年報內「企業管治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