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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的管治架構對於有效落實我們的可持續發展策略至關重要。為確保全面監督及管理所有環境、社會及管治事宜,我們建立了一個三層架構系統,讓我們能夠有效處理可持續發展事宜並監察相關表現。
環境、社會及管治委員會負責所有環境、社會及管治事宜,並每半年向披露委員會匯報最新進展,而披露委員會則就所有重大事項(包括氣候相關風險與機遇)向董事會匯報。環境、社會及管治委員會由行政總裁擔任主席,成員來自不同職能範疇的高級管理層,以確保具備專業能力、平衡持份者利益,以及在各項環境、社會及管治議題上的專業知識。
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建議及籌辦各項企業社會責任活動,以回饋社會並促進社區參與。
有關管理人之企業社會責任活動詳情,請參閱「我們的社區」。
企業文化委員會負責制定企業文化,並確保其與陽光房地產基金的願景及策略的一致性。該委員會制定及實施行動計劃,以推廣企業文化的核心價值。
風險工作小組檢討陽光房地產基金的主要風險(包括氣候相關風險),並判斷所建議的管控措施是否適切及充足。
有關我們風險管理框架的詳情,請參閱陽光房地產基金2025年報內「企業管治報告」。